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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沒開車的日子

編輯在我的臉書上留言,以婉轉又略帶抱怨的語氣說不如把平常在網絡上無病呻吟的廢文拿來投稿好過煞有介事地寫專欄。我明白的,在《星洲日報》寫專欄我有壓力,人家是正正經經的大報,萬一我胡言亂語拉低整體水平那真的是罪該萬死。偶爾見黃姓編輯在其臉書上炮轟許多人連標點符號都不會用,且患上第四期的文字癌,贅字連篇,我讀了心驚膽跳,不敢亂寫,我正正是不喜分段,不喜放標點,也非常愛用然後、後來、其實、不過、只是、即使,來完成整篇文章的人。黃姓編輯顯然受不了我的煞有介事,那以後就寫日常無病呻吟的隨筆碎碎念吧。
話說最近車子入廠維修,至今邁入第三週了,尚未查出甚麼問題,忙起來連正式投訴的時間也沒有,自問不是車見車載的人見人愛型,既然找不到甚麼人載我,識趣搭德士。自從叫車的app出現後,真的方便許多,每次問德士佬,他們都說使用app後生意至少好了三成。身為乘客,在隨傳隨到的情況下很樂意多給兩令吉,使用這服務近20次,只發生一次兜路的情況,趕時間懶得理論,隨手在app上發投訴訊息,據知只要受理,會在下一次的乘搭中給你相對的回扣,就算不投訴,系統也常自動給回扣,蠻滿意的。
大家都說吉隆坡沒有車的話活不下去,我無車3週,似乎感覺更好,因為不能隨心移動,行程都要規劃好,反而可以做更多事,去更多的地方。交通費算起來,平均比供一輛車還要划算,有些停車場,動不動就10令吉起跳,加上找停車位的時間、油量、維修,最後加上貸款,很容易算出一條數來。我跟朋友說,等車修好可能會賣掉,這樣不見得活不好,朋友都笑說不可能,我想想也覺得不可能,人不就這樣,馬死落地行,行路是為了找新馬,我們多半都是活在這種循環裡吧,人家以為豁達,多半是折衷而已。
前幾天在外頭逗留久了一些,發現時已經進入交通尖峰時段,這時再好用的app也落得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下場,拿出手機地圖估算,離家才3公里,想起在台北工作的日子,下班後幾公里路停停走走,吃個飯,走幾步看東看西,沒兩下就到了。這天我走到一個殘舊的雜飯攤,花了8令吉吃有兩塊雞肉、兩塊腐皮、一些菇類的雜飯,吃完慢慢穿過正準備迎接晚餐人潮的美食街,離開舊社區,結結實實地走了3公里路回家,你說沒風景也不是,草叢、學校、住宅區、野狗,這3公里路感覺上走好久,回家寫出“步行是一件文青的事”這樣的揶揄句子。
文青是不會汗流浹背的啦,這天氣,朋友說,你不是還有台小折可用嗎?是啊,我都忘了,但再說吧。

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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