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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專欄] 定製不了的愛情

親愛的G, 老實說,“物質讓人空虛”這種話如果從其他人口中說出來,多半會有種酸溜溜的味道。然而你不一樣,你一出世就註定不愁錢,也從不掩飾這一點,然而你卻說,穿過最貴的那雙鞋,就知道其實走起來沒什麼不一樣。這話不難理解,一般人應該都聽得懂你的意思,只是如果要領會,基本上與體驗海底生物的生活一樣困難。從小就在富裕的家庭長大也是一種無法選擇的人生,這樣說可能會有許多人馬上跳起來指著你的鼻子說你這傲慢的千金,難道你不知道你在說這話的時候多少人是真的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過著悲慘的人生嗎?你當然知道,這樣的情況你都算不清到底遇上多少次了,彷彿富裕就不應該感到有缺憾似的,你總得盡量謙卑一點,善舉不能少做,但也不能多說,以免招來為富不仁或假仁假義的惡名。 我們坐在吧台上有一下沒一下地聊著,像往常一樣,我對你這一年來去過什麼地方幹了些什麼事并不十分感興趣,反正也就是跟男朋友又鬧意見了,於是飛到什麼鳥不拉屎的外國小城住了一個月散心,或者是又有那幾個朋友利用或背叛你了,把搞砸生意的責任全推在你身上,你付錢了事後還得背負著難搞的千金小姐的惡名,多年來反反復復都是這些事。倒是沒聽說過你分享些什麼快樂的片段。如果朋友有分類的話,我就是那種不開心時可以叫出來聊聊的朋友。事實上你也不怎麼抱怨,也就只是喝喝酒,聽我胡扯些生活工作那樣,然後取笑我說,你這人,事業不算有成,也沒幾個錢,卻實實在在地活著啊。你看你這種語氣,我說,不折不扣就是個不討喜的千金小姐。你又笑了,一點也談不上是沈魚落雁的,文縐縐一點去形容的話,就是嘴角的弧度裏隱約有幾分寂寞。 我的營營役役,對你來說,似乎有種難以想像的樂趣,每一次見面,你總都要我鉅細靡遺地交待近況,搞砸了什麼?闖出了什麼名堂?我做的這些事對自己有什麼意義?值得經營嗎?可以賺錢嗎?為何做的不好?最近喝了什麼酒?去過什麼餐廳?還是住在同一個地方嗎?從我的答案裏你再憑空想像出一連串的畫面,說這也沒什麼了不起啊,你說,你也可以按照這樣的方程式模仿我的生活,可是為何感覺不到我所感受到的生活的況味? 有幾次你反常地多說了一些感情事。你總是抱著這樣的觀念,只要現實不是問題,感情理應容易建立,到頭來卻還是輸的一塌糊塗。你說大家都說感情也要經營,事實上感情根本就不像一盤生意,所有世俗的條件都無法保證愛會有什麼結果,更糟糕的是,有錢沒錢,男人也都是那幾種模樣,一樣會背叛,一樣會好高騖遠,一樣會口不對心。倒也不是沒有過快樂的時候,只是走著走著,還是走到分手。“你以為男人就不會為了錢而把愛情當成資本來交換嗎?”你說,如果你認識十個女人會因為男人的條件好而願意跟他上床,那我就認識十個男人會因為女人條件好而費盡心思取悅她。只是不知為何大家總是把女人說的非常不堪,而那些好逸惡勞的男人卻鮮少有人提起。左看右看,你曾經的男人都不像是會做這種事的人,你聽見的都是理想與抱負,你看到的也都是努力與上進,你總是被他們奮鬥的故事所感動,他們不像你自小就看慣的含著銀湯匙出世的公子們,經歷磨練的男人對你有莫名的吸引力,你不介意為了這樣的男人多做一些事,先是精神上支持,最後存摺裏的數字也跑出來支持了。“不要再把愛情說成一盤生意了,你不知道那生意是多麼醜陋的事。”你並不知道是因為他們原來就是這個樣子,還是人生進入順境而改變了他們,總之到最後,你是人財兩失。 我想你的殘缺來自於你的完整,你已經無法選擇經歷一次需要費點力氣的人生,於是你被那樣的人所吸引,可是真實的世界可不是偶像劇啊,人往高處,你卻想從低處仰望,於是你想自己製造自己的巨人,我在想的是,不管有錢沒錢,女人也許也是一個樣的,如果不是戀父就是有牢不可破的母性,對於父親式的情人或無助的像個孩子的情人毫無辦法,所以你覺得你的空虛感是因為物質的問題嗎? 我跟你的交界處,是這個小酒館,你那邊的世界與我這邊的世界一直相安無事,是因為我們的距離恰到好處,我是你不開心時會找的朋友,功能就像一個你不開心的時候就想去散心的城市一樣,而你真的不需要為了可以隨時去散心而自己建造一個城市,所以,你也沒有必要去定製一個自己想要看到的情人。慷慨如你,讓我也蠢蠢欲動希望你為這幾杯酒買單,你說的對啊,人就是那樣,如果可以,誰不想少付出一點多得到一些呢? 壞品味先生上 ...

[練習過日子]只是個遊客

假期的最後一天。 旅行結束了。 租了一臺廉價的露營車咔啷咔啷地在大洋路龜速行駛,走到哪裏睡到哪裏,從到處都是遊客的熱點走到完全沒有亞洲人的小鎮又跑去什麼風景都沒有的哀傷內陸小城,又跑到到處都是賊眉賊眼的海鷗的海港,然後在葡萄酒鄉耗了兩天,住在貌似鬧鬼的百年老旅館,不用開車的時候,就在老酒館裏喝著當地的啤酒,看酒保跟客人談笑風生...輾轉跑了大約千多公里路。幸好聽了朋友勸告,他說,你只有這樣的時間,don't be too ambitious。 是的,回頭去看最原先的設定,還想開到內陸去,幸好啊,有時少一點大志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折騰,我只是個遊客,不是要進行文化苦旅或要變成一個所謂的旅人的人,舒服很重要。說舒服也不一定真的很舒服,天氣不好,老是颳風下雨,第一晚整個帳篷差一點就要被吹走,氣溫徘徊在5度左右,冷到要死,每天早上把露營車恢復原狀又是一番勞動,晚上也要把所有東西組裝起來,不過這一個部分我倒是挺享受的,特別是在冷死人早上在營地煮第一杯咖啡,煎蛋與培根,或是晚上颳風時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威士忌暖身體的感受,我都極為快樂。當然這些事是一種在旅行的時候才會有的感覺,如果常常在生活裡發生就不是那一回事了。昇哥有說過,人如果不常旅行,很容易患上旅行失心瘋,就是什麼小事都會大驚小怪一番,是啊,我也真的就是個死遊客,什麼東西都會大驚小怪,跑到菜市場拍魚肉牛肉雞肉,或是看到人家的郵箱也拿起相機拍,當地人說,你就是典型亞洲人。我心想你這個死老外,你來到亞洲也是典型的死鬼老吧,尤其是到了普吉島那種地方。反正。就是旅行啊,更多的意義或更少的意義都是獨一無二的旅行。在旅行中一直有人提醒哪裏是Must Go,哪裏是Must Try,老實說我從來沒有覺得沒去到什麼地方沒做到什麼會特別可惜或遺憾的,就隨緣啊,看到就去,想到就去,不特別麻煩就去,無法決定的時候打開Foursquare找一下Near By,或是看到合眼緣的場所,就去了。所以我錯過什麼了嗎?大概是錯過了你的經驗而已,我沒有錯過我的。明天回到現實了,剛剛看到小马說到Walter Mitty,裏邊不是說有時看到最美的風景,反而不去按下快門嗎?嗯,大約是這樣,我半張breath taking的照片也沒有,全部小眉小眼的。寫那麼長,因為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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