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個男性朋友對我說,他結婚過後對自己的期許,是當一個全職home maker。
什麼是home maker呢?我問。籠統地說,就是住家男人,我們聽了大家都一笑置之,高薪高職,怎麼可能那麼快千帆過盡急流勇退?兩年後,他結婚了,辭去工作,變成自由業者,在城市邊緣買了間中古房屋,每週彈性工作四天,其餘時間一邊學一邊動手一點一點地裝潢家園,從木工,電工,看建築圖,園藝,廚藝...等等,用了一整年,在幾乎不假手於人的情況下打造了自己的家園。我們才慢慢明白他所謂home maker的意思。
至於他太太婚後選擇繼續在事業上衝刺,而他也樂得繼續當一個擁有自由業的home maker,多出許多時間研究他想研究的事,也擁有避開這城市塞車時段的快樂,他說,他發現了新的吉隆坡,他掌握了使用這個城市最好的方法,每天從容從這個地方去到另外一個地方處理他兩口子的各種生活瑣事,還有時間在下午茶時間碰碰仍然在職場衝刺的朋友,同時每週下廚五次,也維持固定運動量,兩口子也維持著各自的社交活動,他笑說,他才是真正的新新男人。
聽他說著這些事,覺得羨慕同時也真的覺得在這個時代的男人真的變得比較勇敢了。不久之前,就十年前吧,你會用什麼角度去看這件事呢?

話說回來,我覺得home maker這件事非常man,成家立業,先成家後立業,持家跟養家不太一樣,不是賺得了錢買得了單就完事,這世界有太多例子證明一個家庭的幸福甚至個人的幸福都不一定跟所賺取的金錢成正比,多少肥皂劇一直老調重彈拼命賺錢的男人回到家一臉倦容不想溝通女人菜米油鹽灰頭土臉得不到安慰的戲碼,關係只有這樣的出路有可能不悶嗎?我漸漸明白我的朋友的遠見,所謂home maker,就是在婚姻關係裡找到各自擅長也有所發揮的位置,並且一直保持彈性,表面上誰才是那個賺錢的人似乎不那麼重要了。
男女平等對我來說並不應該只局限於一方應該被賦予另一方的機會與權利,人應該爭取的,應該是最大的幸福值,在一段關係中,捆綁我們的,讓我們不快樂的,不正正就是觀念這回事嗎?或許男女都不該為難對方的部分是,讓貓去守門口,讓狗去抓耗子。Home maker不是性別的責任,能者居之而已,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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